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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节水需要“强制”


  据悉,为进一步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武汉市将采取“强制”措施,从现在起,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均不得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否则,供水企业将不予供水。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在2005年前必须全部更新。 
    确实,在节水问题上,有时需要强制手段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我国是缺水国家,但也是个浪费水非常严重的国家。以北京为例,权威人士指出,北京最要紧的不是缺水问题,而是浪费水非常严重的问题。北京人均耗水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是日本的80倍。没有真正有效的节水,南水北调等一系列重大水利工程都无法进行,即使“调水”成功也是白“调”。尽管这些年许多城市在促使居民节水上采取了许多办法,但效果并不大,即便水价一调再调也难见节水成效。大手大脚惯了,靠自觉根本无济于事。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非常必要。有了强制措施,有人想大手大脚也不行了。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比较理想的节水效果。
    那些在节水上苦恼不堪、不知所措的城市,不妨学习武汉市的经验,从源头上杜绝浪费水的行为,这才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实事。(摘自《新华通讯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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