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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水权交易起争议


  浙江义乌市花两亿元向毗邻的东阳市购买了横锦水库约5000万立方米水资源的永久使用权(详见2001年4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浙江日报等报道)。如今,这一被称为“开创中国水权制度改革先河”的交易却遭到东阳市邻居嵊州市的不满。嵊州市认为,这一转让行为不仅有违我国《水法》,其计划的实施还将损害该市的利益。

  嵊州与东阳均处浙江中部,两市山水相依。按照东阳和义乌签订协议后的实施计划,东阳向义乌转让5000万立方米的水资源,除了改造横锦水库灌区,还将再投资4500万元左右,实施境内梓溪流域开发,挖掘8.2公里的引水隧洞,将5000万立方米梓溪水引至横锦水库。

  嵊州方认为,东阳跨流域引梓溪水,采取的实际上是“库内损失流域外补”,卖的是本应流入嵊州的水,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嵊州市利益,其跨流域引水的做法还将对嵊州市的可持续发展、乃至整个曹娥江流域造成危害。

  据了解,梓溪是横贯嵊州境内的长乐江的主要支流,是曹娥江流域的一部分,源于东阳境内,是长乐江的主要来水。该流域是嵊州人口最密集、工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目前该流域生产、生活用水占嵊州全市总需水资源量的70%以上。

  据嵊州市水电局局长蔡新福介绍,目前嵊州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700立方米,低于浙江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300立方米。在嵊州境内虽有黄泽江、澄潭江、新昌江和长乐江,但黄泽江、澄潭江缺乏控制性蓄水工程,新昌江受上游影响,水质污染严重,因此长乐江是嵊州目前最主要、实际上也是惟一可利用的水资源。蔡新福说,在嵊州投巨资兴建的城市供水工程中,其中有近一半的水来自梓溪。因此,一旦东阳实施梓溪引水工程,长乐江来水将大大减少,甚至可能形成局部断流,丰潭引水工程、丰潭电站等一些国家已投入巨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将难以发挥功效,同时对嵊州市的农田灌溉、城市供水也将造成严重影响,而来水的减少甚至还将影响到曹娥江下游的水生态平衡。

  嵊州水利部门的同志认为,我国规定水资源归国家所有,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而东阳与义乌之间的水权转让实际上是行政区间的水权转让,其利益主体是当地政府。这显然有悖于我国关于水资源国家所有的规定,其转让前提不具备,也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

  他们同时认为,按照我国《水法》第1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13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第21条“兴建跨流域引水工程,必须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引出和引入流域的用水需求,防止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等规定,东阳的做法有违我国《水法》。

  嵊州市水电局局长蔡新福认为,适度地允许水资源使用权的流转,应当是政府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水资源进行管理的一种经济手段。作为一种探索,东阳与义乌间的水权转让未尝不可,但前提是不能损害他人利益,不能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必须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据了解,针对嵊州市提出的异议,4月12日,绍兴水利局也向浙江省水利厅转报了《关于东阳市计划兴建梓溪流域引水工程对我市带来严重影响的问题反映》的报告。报告认为:水是上下游的共享资源,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首先应充分考虑满足本流域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科学合理、上下游充分协商,依法审批。作为行政区划所在地不能擅自跨流域转引。

  据悉,浙江有关部门对此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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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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