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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城供水短缺 我国加快水价改革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张毅)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19日说,我国城市水价改革还不到位,国家将加大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力度,建立合理水价体系,促进节约用水。

  目前我国35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由1988年的每立方米0.14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26元,年均上涨16.4%。大部分城市供水价格已经基本达到保本水平。深圳、厦门、银川等部分城市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阶梯式水价,用得越多,水价单价越高。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19日召开的全国城市节水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我国目前的水价调整大部分以解决企业亏损、减少财政补贴为目的,不能体现对稀缺性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居民感受不到水资源的紧缺,节水器具难以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市场条件。

  汪光焘指出,要建立激励节约用水和促进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企业改革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需求调节、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方面的作用。水价要充分体现资源的稀缺性,进一步理顺水资源费、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再生水及各类用水价格的比价关系。他提出要认真执行居民阶梯性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拉大价差,促进城市用水结构的调整。他还说,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使再生水得到充分利用,首先在园林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行业推广使用再生水。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甘智和说,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发展改革委将通过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水,以强化对企业运营成本中水资源的约束,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缓解城市用水压力,并为污水治理、管网维修和跨区域调水留出价格空间。为建设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创造条件。(完)

  全国逾百城市供水短缺 建设部要求加大节水力度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张毅)针对当前很多城市用水困难、城市供水安全受到威胁的严峻局面,建设部部长汪光焘19日强调指出,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最有效的手段是全面节水,各地要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持续干旱少雨,城市供水告急。截至5月底,全国有11个省市的103座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短缺,其中58个城市严重缺水。近期,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出现持续高温少雨天气,12个省(区)受灾,江西的旱情百年不遇,浙江、福建和湖南出现了1971年以来最严重的伏旱,浙江东部和南部的旱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由于旱情影响,许多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面临严重困难。

  汪光焘在19日召开的全国城市节约用水保证供水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和城市节水。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汪光焘指出,水资源短缺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因素。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保证供水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全面节水。要认识到节约用水是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到首位,统筹规划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同时要建立合理的城市水价体系,建立严格的节水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减少自来水的跑、冒、滴、漏。(完) 

  我国自来水跑冒滴漏每年近100亿立方米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张毅)我国水资源相对缺乏,660个城市中有上百个城市供水短缺。但是,由于供水管网漏损严重,全国城市供水漏损量每年达到近100亿立方米,相当于北京市2002年城市用水总量的13倍。

  建设部提供的资料表明,根据对408个城市的统计,2002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系统(自来水)的管网漏损率平均达21.5%,其中有盗水和计量管理的问题,但主要原因是管网的跑、冒、滴、漏。按照这一漏损率推算,全国城市供水每年损失近100立方米。一方面国家耗巨资给城市调水,一方面宝贵的自来水白白流失。流失掉的一部分自来水,又加到了老百姓的水费中,无形中加大了城市居民的负担。

  建设部负责人指出,国家一再要求各地加快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并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时限,但总体进展还不够理想。

  建设部要求各地加快供水管网的改造步伐,在2005年年底以前完成对严重老化和漏损管网的改造任务。北方缺水城市要加快进度,力争在2004年以前基本完成。管网改造的投资费用将纳入国债工程,地方财政、供水企业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允许管网改造的费用计入水费。通过四管齐下,加大投资力度,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完成管网改造,减少自来水的漏失。(完)

  建设部:城市新建房屋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张毅)建设部部长汪光焘19日说,建设部正在制定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使用管理办法,城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必须采用经过认证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建设部要求各单位现有房屋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要在2005年以前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各地还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居民尽快更换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生活用水器具。在缺水城市严禁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销售。

  卫生洁具的耗水量约占居民用水的30%以上,节水器具的普及是城市节水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城市居民节水型卫生洁具的普及率还不是很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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